参考价:¥720.00/套
图序 | 面值 | 图案名称 | 发行量(万枚) |
---|---|---|---|
(1) | 100元 | (蓝字)/快递挂号 摩托车(a.香港亚洲版) | |
(2) | 200元 | (黑字)/挂号 泰山风景 | |
(3) | 300元 | (黑字)/航空 飞机 | |
(4) | 500元 | (绿字)/平信 火车与轮船(a.P14) | |
(5) | 800元 | (红字)/平信 火车与轮船(a.P14) | |
(6) | 1000元 | (黑字)/平信 火车与轮船(a.P14) |
1950年5月5日(目录时间)开始陆续发行的改1《“中华邮政单位邮票”(上海大东版)加字改值》邮票是新中国普通邮票之一种。关于其产生背景,笔者依据有关文件资料,作一介绍,供邮友参考。
1949年12月10日至28日,新中国首次全国邮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做出了“邮票统一由(邮政)总局发行,各区应清理已发行之邮票检齐样本,报
告总局,今后改印邮票,须经总局同意”的规定。会议闭幕后,邮政总局在1950年1月5日落实了全国通用普通邮票(普l)的印刷事宜,并计划于1月底发售
使用的基础上,于1月14日发布了供字第18号通令,通令明确了各地邮政部门(除东北地区外)不得再自行印制邮票。已发行的各种分区邮票一律售至3月31
日为止,为改1发行提供了契机。
由于普1在印刷时颇费周折,当时物价又波动剧烈,邮资处在不断调整之中,致使各地邮局邮票消耗激增,库存锐减,已影响到邮政业务的正常进行。在此背景
下,邮政总局不得不考虑使用库存的原中华邮政邮票加字改值使用,以应急需。1950年2月2日,邮政总局在向上海供应处发出的指令中批准了对原中华邮政单
位邮票加字改值,从而揭开了筹印“中国人民邮政”加字改值邮票的序幕。2月7日,邮政总局又明确提出“以单位邮票加印改值之200元、300元、800
元、1000元四种,照本局上月十四日供字第十八号通令规定,只能售至本年三月底为止。”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上海供应处在接到指令后虽已于2月11日迅速动作,但“惟厂方因农历年关,又因电源不畅关系,最快需卅五天始能全部交清,一俟
开始交货,即将随交随发各局售用,惟三月底以前恕不能售完。”此前已宣布于2月10日发行的普1也只有800元面值一种按时面世,为使邮政业务运行顺畅,
延期使用各区邮票及加字改值邮票势在必行。3月8日,邮政总局通令这批邮票的售卖期延长至1950年6月30日,自7月1日停售,但贴用可至8月底为止。
这套后来被编为“改1”的加字改值邮票以上海大东版单位邮票为原票(加字100元者有极少的港版原票),共加盖了6种面值,除前面提及的4种面值外,
尚有100元、500元两种。除100元为上海商务印书馆加盖外,其余5种均是上海三一印刷公司加盖的。改1发售使用后,新普票的续印困难重重,为邮政统
一起见各分区邮票已不宜继续使用。再加上原中华邮政邮票(包括部分解放区邮票)还有相当多的库存,在物质匮乏之际,为避免浪费,邮政部门以实事求是的态
度,决定继续加盖和使用加字改值邮票。1950年5月5日,邮政总局发布供字第271号通令,在对改1做了简要的说明后,指出“右述加字改值邮票(指改
1),上面均印有‘中国人民邮政’六字,且无地区字样,为全国通用邮票,与天安门邮票性质相同,不受售至本年6月底为止之限制(惟在东北地区则不能贴
用)”。从而在法律上明确了改1的新中国普通邮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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