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序 | 面值 | 图案名称 | 发行量(万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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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节约建国加盖红字“限新省贴用”邮票(红字木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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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节约建国加盖红字“限新省贴用”邮票(红字木戳) | ||
0.00 | 节约建国加盖红字“限新省贴用”邮票(红字木戳) | ||
0.00 | 节约建国加盖红字“限新省贴用”邮票(红字木戳) |
(1)红字木戳加盖:
新疆邮政管理局于奉准后,1942年11月(民国31年)镌刻「限新省贴用」木戳1枚,用红色印泥,以手工逐枚加盖。当时因捌分票已售完,故只有5种及小全张,就库存原票加盖,每种数量多寡不均。所刻木戳字型为楷体字,较后刻者稍大,通称「红色大字」。
(2)黑字木戳加盖:
新疆邮政管理局嗣因所用红色大字木戳,日久渐见磨损,另刻新戳1枚。于1944年5月25日(民国33年)起使用,并将旧戳于同日销毁。为便于区别改用黑色油墨加盖,此项木戳字型略小,通称「木戳黑色小字」。小型木戳启用之时,库存8分、2角8分及3角3分票均已售缺,只加盖3种及小全张。只有新疆邮区已于3月起奉令停用平、港各版邮票,因此黑字加盖的节建票仅能以集邮品发售。
(3)黑字铜戳加盖:
新疆邮政管理局使用黑色小字木戳加盖未久,复奉令以木戳容易磨损,应改用金属制戳,于是改为铜戳加盖。铜戳于1944年9月(民国33年)起使用,由总局拨到捌分及参角参分两种邮票,仍加盖黑色,与小型木戳同时使用。两戳字型大小相仿,铜戳似隶书,易区别。
交易均价:¥57.00/套
交易均价:¥0.00/套
交易均价:¥0.61/套
交易均价:¥41.00/套
交易均价:¥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