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10.10(民国十年),雕刻版,P14,30*23mm,100(10*10),[D]格兰,[P]北京财政部印刷局。
清光绪22年2月初7日(民前16年3月20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准将海关试办邮务扩充;改为正式邮政,经过相当时日之筹备,至翌年(民前15年)1月19日正式开办。初时邮局虽仍附设于海关之内,但行政已完全独立,故历来均以此奉准开办之日为我国邮政成立之始。至民国10年3月20日适为25周年,发行纪念邮票,以当时之总统徐世昌(中),国务总理靳云鹏(右),交通总长叶恭绰(左)3人之肖像为图案。此票因筹印略迟,未能于邮政纪念日印完,延至10月10日国庆日开始发售。其发售期间仅9个月,售余之票,均汇齐销毁。
1920年12月,交通部编译员鲍锞在编辑《邮政创设年数大略》时指出:邮政奉谕开办即将二十五周年,拟请发行纪念邮票。中华国家邮政是于清朝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初七(1896年3月20日),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光绪皇帝批准后开办,到1921年3月20日,刚好25年。
为了弘扬邮政的业绩,进一步发展邮政事业,邮政总局采纳了鲍锞的建议,决定于1921年10月10日发行一套纪念邮票,以纪念国家邮政开办25周年。邮政总局在《关于发行25周年纪念邮票》的通谕中指出:这25年是邮政事业“茁壮蕃硕与日俱进”的25年,“按邮政自奉旨创设以来,其历史中最堪追忆而回溯者有三事焉:其一,系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五月初一日与海关分划;其二,系以民国三年(1914年)三月一日加入万国邮政公会(万国邮政联盟);其三,系以联邮分子之资格(于1920年)第一次参议万国邮政博议大会(万国邮联大会)。”
经过商讨,邮票名称确定。“中华邮政”是“中华民国邮政”的简称,它的历史没有25年;25年是以大清邮政官局成立之日计算的日期。对于邮票图案的设计,邮政总局在1921年1月8日致交通部邮政司的函中提出,以现任大总统徐世昌像为主图。但到了1月21日,在上报的设计方案中却出现了一种新方案,即邮票的主图为总统徐世昌、国务总理靳云鹏、交通总长叶恭绰三个人的肖像。三人像成“品”字形摆放,邮票中上为徐世昌像、右下角为靳云鹏像、左下角为叶恭绰像。
邮政总局原来决定在1921年3月20日,即中华邮政开办25周年之日发行此套邮票,但未能如愿。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邮票的发行工作:一是发行该套纪念邮票的建议到1920年12月底,才由交通部编译员鲍锞提出建议,距纪念日仅70余天,时间太紧;二是邮票设计图稿的变化,原定为徐世昌一人的肖像,但后来更改为三个人的肖像;三是在镌版过程中,围绕三个人的像“肖”与“不肖”的问题,交通部及该部邮政司、邮政总局和财政部印刷局之间,有过多次的商讨和修改,直到1921年5月,才审定最后的印样。
1921年9月15日,邮政总局发布通告:“中国政府因1921年3月20日,恰为国家邮局创立二十五周年纪念日,特发行一套特别纪念邮票。”1921年10月10日,邮票正式发行,全套邮票共4枚,分别是:面值1分(桔黄色)、面值3分(蓝绿色)、面值6分(灰色)、面值1角(蓝色)。与此同时,还发行加印“限新省贴用”字样邮票,用小五号楷体铅字机盖,黑色;这套邮票的发行数量较少,其中以面值1角邮票最少,只有8000枚。由于邮票上印有徐世昌像,故遭到南方革命政府的反对。因此,在邮票发行前三天,邮政总局电告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和湖南等六个邮区,不要出售此套邮票,并将已收到的邮票,拨给其他邮区或退回邮政总局驻财政部印刷局邮票监视员处。各邮政局所发售邮票的期限到1922年3月31日止,未售出的邮票,交各邮政管理局,管理局可行发售到6月30日,剩余邮票退回邮政总局,于1925年2月6日焚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