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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序 | 面值 | 图案名称 | 发行量(万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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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J | 80分 |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一百周年 | 1100.00 |
红十字会是一种志愿的、国际性的救护、救济团体,原从事战时救护工作,后发展为从事包括平时的自然灾害救济、社会救济、社会福利、输血、急救和护理工作的多方面社会活动。1864年8月, 由瑞士发起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会议,签订了《日内瓦国际红十字公约》。《公约》规定了有关改善战地伤病者境遇的国际通则,规定各国伤兵救护组织有受保护和 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特权。从此就有了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运动在国际上亦得到了法律保护。《公约》规定用白底红十字标志,意为战时对保护有关战地救护和战俘 救济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敌对双方的中立性。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3月10日。成立之初名为“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并获得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其宗旨为救援和赈恤战区难民。1907年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早期的中国红十字会是由中外合办、政府拨款资助并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1912年1月,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式承认。1919年7月,加入红十字会协会。1933年,改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8月2日,红十字会改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性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1952年8月,第1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在国际组织中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目前,中国红十字会的宗旨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在卫生救护训练、救助灾民、查人转信、爱国卫生、交换战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百年来,中国红字会严格遵循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统一、普遍”第七项基本原则,在为全人类的水平进步事业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以63号文件批准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文革期间被停止的国内工作。1985年5月,全国四届人大又修改了会章,明确规定红十字会为全国性卫生救护、社会福利团体。1993年10月31日, 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从此,中国红十字会走上了依法建会的轨道。港澳回归之国后,其红十字会也先后成为中国红十 字会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分会。通过多年的建设,中国红十字会工作内容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宽,在国内外的影响越来越大。
邮票主图由10个“十”字(即寓意100)组成了一个变体的“華”字,含义深刻,新颖别致,表明了中国红十字会的百年历程,形象地传达了意念的信息。右上角为中国红十字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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