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52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十周年

参考价:¥6.00/套

设计者: 孙志钧
类别: 新中国邮票 |“J”字头邮票 |政治 |节日与纪念
邮票名称: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十周年
发行日期: 1988-08-11
图序 面值 图案名称 发行量(万枚)
(2-1) 8分 牡丹 1115.15
(2-2) 1.60元 樱花 1115.15
邮票规格: 27mm×40mm
整张枚数: 50(10×5)横2枚连印
齿孔度数: P11
设计者: 孙志钧
版别: 影写版
背胶: 有背胶
全套枚数(枚): 2
印刷厂: 北京邮票厂

邮票故事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源远流长。追求和平、友好、幸福,是两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在中日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1978年8月12日, 两国在北京签订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双方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任何一方都不谋求在亚太地区或其它地区的霸权;双方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发展相互间的经济文化关系和人民交往等等。 1988年8月12日是该条约缔结10周年纪念日。本套邮票是根据1988年中日两国邮政主管部门联合发行纪念邮票谅解备忘录而确定的。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共同确定了邮票主题和图案内容。

    本套邮票共2枚。图案内容为牡丹和樱花。牡丹是中国十大名花之首,樱花则是日本的国花。邮票以花喻情,用新颖的象征手法,较好地表现了中日友好这一主题。设计者采用中国画工笔重彩的表现技法,画面端庄富丽,绚烂夺目,民族色彩浓郁。

    2-1为“牡丹”,2-2为“樱花”。设计者为充分体现中日两国长期发展友好关系的精神,运用国画传统的开合构图规律,使两枚连票在构图造型上相互呼应,形成一个整体的效果。樱花自右上角向下伸出一枝,绿叶相扶的红黄牡丹从左下角向上迎去,两花相映生辉。同时,作者在设计中还注意到邮票的特性,故两枚邮票在构图上又能各自独立。两种花型均采用盛开姿态,繁盛饱满,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以寓意中日友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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