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序 | 面值 | 图案名称 | 发行量(万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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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沈阳加盖“中华民国 改作”改值邮票 | 36.63 | |
0.00 | 沈阳加盖“中华民国 改作”改值邮票 | 36.63 | |
0.00 | 沈阳加盖“中华民国 改作”改值邮票 | 36.63 |
抗战胜利,东北光复。中华邮政总局派员于1945年11月17日,接管伪满邮政总局,成立了中华邮政总局驻长春办事处。下辖辽宁、锦州、吉林、黑龙江、牡丹江等邮区。由于交通不便,邮票暂时未能运到,或者由于供应不足等原因,各邮区的邮政管理局,曾利用伪满部分存票,加印“中华民国”“中华邮政”字样,临时使用。
1946.3.19(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九日)宋体字机盖。
加盖于伪满四版普通邮票:10分黑/12分桔黄
加盖于伪满五版普通邮票:25分黑/30分黄棕;1.2元红/1元淡紫
交易均价:¥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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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均价:¥0.00/套
交易均价:¥12.00/套
交易均价:¥0.00/套